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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新莆京app9817环科所棠下办公室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澳门新莆京app9817(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澳门新莆京app9817环科所棠下办公室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澳门新莆京app9817环科所棠下办公室租赁项目
预算:7.929万元
供应商:广州大春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01号大舜商务中心管理处
内容:租用广州市天河区新大舜商务中心B座306、401办公室
单一来源原因阐述:
澳门新莆京app9817环科所目前承租的办公用房地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新大舜商务中心B座306、401房,租期将于本年5月31日截止。若重新选择其他办公租赁房,需重新进行装修改造才能使用,装修改造和搬迁的成本较大,造成财政资金的浪费。且我校已在广州校区安排办公场所,但需本学年暑假期间才能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方可使用。
因此,为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减少搬迁费用,提高办公效率,拟继续承租该办公用房作为办公场地,直至新的办公场所满足搬迁要求,符合《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省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核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符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二、公示期
公示时间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7日。
如对该公示有异议,请于2022年4月27日前向学校纪检室(审计工作部)(电话:0757-81773128)提出书面意见。举报或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具体,并署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加盖单位公章。
澳门新莆京app9817
2022年4月22日